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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: 魔方網

《熱血傳奇》是盛大旗下最為經典的遊戲產品,至今已成功運營十三年,且始終保持著較高的人氣。但也正因為如此,多年來市場上不斷出現大量模仿"傳奇"產品和宣傳的山寨遊戲。近日,盛大遊戲再次展開傳奇維權戰,而這是繼2013年年末發起大規模的主要針對仿傳奇頁遊的維權行動之後,又一次重點維權活動,只不過此次重點針對的是市場上的仿傳奇手遊。

充滿喜劇,盛大遊戲的維權之路

相關媒體爆料稱,目前盛大已一次性發出約200份維權公函,目前階段列入起訴對象的包括《怒斬軒轅》、《熱血問戰》、《天尊》、《烈火遮天》、《一刀流》等5款手遊產品涉及蘋果、百度、UC九遊、豌豆莢、同步推等約20家被告公司,初步索賠合計達5000萬元人民幣,為近年來國內手遊界規模最大的維權行動。

我們時不時的就能在各大媒體版面看到有關"盛大遊戲展開傳奇維權"的新聞,我們早已經對有點貪得無厭的盛大變得見怪不怪,。從2013年11月下旬至今,因侵權《熱血傳奇》而被送上被告席的公司,盛大累計索賠價額已達到1.46億元,如果再算上這次的5000萬元,這個數字已經接近2億。

面對著巨大的市場商機,各路廠商大量推出新遊戲以期搶佔發展先機。但在"管道為王"的行銷模式下,遊戲產品同質化嚴重,一些法律意識薄弱的廠家在利益驅使之下大量抄襲、仿冒知名遊戲,個別遊戲平臺對此亦"睜一只眼閉一只眼",只要賺錢就推廣。此外,地方保護主義某些程度上年夜飯彰化也成為侵權的保護傘。

儘管盛大高調維權"事出有因",在手遊領域,傳奇IP確實是主要受害者,但盛大遊戲運用各種方式對市場上的仿傳奇手遊研發商、運營平臺甚至宣傳管道平臺在法律層面進行全面清理,甚至不惜背上罵名"趕盡殺絕",不給小公司留後路,這背後的原因當然就不是受害者這樣簡單了。

拿盛大遊戲和37玩之間的恩怨情仇來說吧,2013年11月盛大狀告37玩《烈火戰神》侵犯傳奇版權,2014年7月盛大授權37玩正版傳奇《戰神決》,2014年11月37玩《傳奇霸業》獲授權,這樣極具喜劇性的劇情確實令我們有點無所適從,簡單來說,就是被包養了。

用IP版權打擊競爭對手,從來都是巨頭最樂意做的事情。騰訊遊戲也曾花大價錢購買了集英社11部動漫遊戲改編權。而面對國內成千上萬的火影、海賊遊戲,騰訊並沒有展開手腳進行維權。直到一款叫《夢想海賊王》的山寨遊戲做到月流水接近4000萬級別時,騰訊突然開始維權了。之後就是這款遊戲迅速從appstore和各大安卓應用商店下架,峰迴路轉的是,僅僅一個星期不到,騰訊遊戲官方宣佈簽約與《夢想海賊王》研發商有愛科技已達成合作。

"維權"其實是巨頭們最喜歡做的事情,等侵權方成功後一擊必殺摘取現成果實。市場上山寨的遊戲實在太多了,能成功的只有10%不到。那些沒有成功的90%甚至連養活自身都難,巨頭對這類公司很難提起任何興趣,在這些公司身上也榨不出一點油水來,可能甚至於連維權時花費的成本都撈不回來。但是,只要有一點機會,你趕上時機做大做強了,那麼這些公司就會一擁而上,都來告你侵權了。這個時候,要麼只能求包養,給他們分一杯羹。要麼只能關掉你大賺特賺的遊戲,所以絕大多數遊戲公司都會選擇後者。

所謂侵權,法律上仍然值得商榷

在我能收集到的著作權法對遊戲的保護中,明確提到了下麵這幾條:

著作權法本身並不保護遊戲軟體中的任何創意設計和操作方法,包括任務規則、遊戲操作方法等等;遊戲中出現的文字描述有可能構成文字作品(包括任務描述、關卡描述等),很有可能是基於書籍中的描寫,從而進入公有領域而不受法律保護;而遊戲中角色、物品、技能、任務等的名稱由於受本身篇幅較短的限制,很難具備著作權法意義上的獨創性而不受保護。

遊戲中的畫面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,若被訴侵權人的確大量利用了遊戲畫面,且構成實質相似,則構成著作權侵權;遊戲的源代碼同樣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,因此如果被訴侵權人的軟體在對方源代碼基礎之上修改而來的,則其構成其演繹作品,同樣構成著作權侵權。

而盛大遊戲副總裁朱笑靖接受採訪時則表示:"從嚴格意義上講,仿傳奇手遊不存在山寨的問題,因為通常意義上的山寨是模仿玩法,比如跑酷類可以天天酷跑 、可以小黃人、可以神廟逃亡。但仿傳奇手遊並非模仿玩法,而是侵權使用傳奇系列遊戲中世界觀、專屬名稱等玩家和業界普遍認同的"傳奇元素",通過宣傳誘導傳奇用戶將仿傳奇手遊與傳奇系列遊戲關聯起來,這種行為在法律上是對傳奇著作權、商標權的不當商業利用,屬於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不正當競爭行為。"

其實,很多遊戲確實一定程度上借用了些許"傳奇元素",但我想法律上肯定很難界定這些遊戲到底有沒侵權。正如朱笑靖所說的那樣,很多遊戲只是侵犯了世界觀。而世界觀我想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看法,你說我的遊戲侵犯了熱血傳奇,你怎知我抄的不是征途呢?

新店 燒烤推薦而說到侵犯傳奇版權的鼻祖,那必須還是非盛大遊戲莫屬。2003年1月31日,正值除夕之夜,《傳奇》開發商韓國Actoz公司單方面對外宣佈:"由於盛大網路連續兩個烤肉宅配 復興月拖延支付分成費,終止與盛大網路就《傳奇》網路遊戲的授權協議"。正是這種受制於人的困頓,讓陳天橋意識到了自主研發的重要性,才有了2003年7月《傳奇世界》正式運營的大獲成功。

雖然在2004年12月盛大以約7億人民幣收購了《傳奇》開發商Actoz。但盛大在未和Actoz達成續約之前(注:2003年9月盛大與Actoz才再度續約),就推出了自主研發的《傳奇世界》,這難道不算是侵犯版權嗎?或許按照版權法規定這是兩款完全不一樣的遊戲,但按照盛大高管的說法,這款遊戲無疑是侵犯了"世界觀"。正所謂有前車之鑒,後來者跟進學習也就變得無可厚非了。

我的情懷,如何就變成了你的武器

那些被盛大遊戲狀告的遊戲廠商到底有沒有侵權,他們能不能使用傳奇的世界觀進行宣傳呢,可能只能由專業的法律人士去解讀了。

老實說,我始終覺得國內的傳奇遊戲愛好者是最可愛的群體,多年來一直都在堅持。大量被維權後成為正版的傳奇頁遊、手遊,其實絕大多數情況都是一個又一個圈錢工具。但老話說得好,事不過三,一個玩家再怎麼傻,被騙了多次後也會變得聰明,但他們仍然對傳奇不拋棄不放棄,我想也許這就是所謂的情懷。

說到"傳奇元素"的成功,很大程度上和盛大遊戲沒有太大關系。在盛大與Actoz簽訂合作協議的一年後,《傳奇》源代碼就在海外洩密,並迅速蔓延到國內,致使《傳奇》私服氾濫。這條產業鏈相當於為盛大擴充了一個無比龐大規模的運營團隊,儘管收入所得不是直接貢獻給盛大,但是其對遊戲影響力的滲透居功至偉,也使得這款產品如今依舊保持很高的曝光率。

知乎上一位資深網友對私服是這樣評價的:

以營收和線上比換算,傳奇和穿越火線的比率差不多,其他的則遜色很多。儘管它的同時線上人數不高,收入卻並不低。傳奇是成也私服,敗也私服。僅就盛大的收入來看,50萬線上,在幾大網遊裏算是低的,但是如果把私服也列進來,那麼這個數字恐怕會追上夢幻西遊,而與之相比,其他幾個遊戲的私服都並不發達。

傳奇的私服架設已經成了一條產業鏈,根據去年的新聞,有四五個人組成的駭客團夥,單就敲詐傳奇私服發佈網站,就獲得七八千萬的收入,可見其利潤之駭人。正因為遍佈全國的私服,使得傳奇這個遊戲,始終在人們眼前徘徊,從未從眼前消失,這一點恐怕是盛大當初也沒想到的,居然是這個自己曾經恨之入骨的私服產業鏈,使自己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。如今盛大每年除了從官服的遊戲收錢,還可以不時的打掉幾個私服團夥撈外快,可謂是無比的滋潤,這條生財之道是其他遊戲所不具備的。至於這種途徑裏獲得的收入,就難以統計了,恐怕也不少,甚至不排除有私服團隊主動納貢。

我覺得一個遊戲單純從遊戲性來看,不足以延長它的生命週期,說白了,再好玩的遊戲,如果你把全中國的玩家輪一遍,新鮮感也低了許多,加之如今遊戲行業如火如荼,大家卯足了勁兒拼內容拼新意,所以玩法上並不會構成多大的核心競爭力。而持續不斷的運營,才能使一個產品的生命週期不斷的延長,而在這一點上,盛大真的要感謝不辭辛苦,夜以繼日的私服團隊。

血飲、嗜魂、惡魔、法神、裁決、命運、怒斬、屠龍、聖戰...豬洞火燒小白,生死之間掛機砍蜈蚣,小小法師沃瑪尋教主,帶著裁決刺老魔,打出一件裝備立馬一網吧的人都知道.........沙巴克大戰,刺激的過去,我們也曾囂張。從初入瑪法的懵懂,到夜夜練級在豬洞,從沙巴克鏖戰,到狐月山奪寶,久遠的傳奇之路,讓傳奇已經不僅僅是一款遊戲,更代表著那些一次次在激情燃燒時陪伴在身邊的名字。傳奇真正承載了那個年代人多的夢想,這是屬於我們的情懷,而這不應該成為盛大維權的武器。





《NiceGame》遊戲中心 營運團隊 敬上

2014-11-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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